12月25日讯,为进一步规范直播行业经营秩序,强化内容监管与主体责任落实,北京、浙江、广东等多地近期相继出台直播行业“双备案”管理细则,要求直播主播与直播营销机构同步完成备案登记,未按规定备案的主体将被限制开展直播营销活动,违规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查处。
此次推行的“双备案”制度,明确了备案范围、流程及监管要求。其中,直播主播需通过所在直播平台向属地文旅、广电等部门提交真实身份信息、从业经历等材料完成个人备案;直播营销机构则需提交营业执照、人员架构、管理制度等材料完成机构备案,涉及跨境直播、医疗健康等特殊领域的,还需额外提供相关资质证明。北京地区还特别明确,备案信息需实时更新,主播离职、机构信息变更等情况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更新。
监管部门同步划定违规红线,对虚假宣传、售卖假冒伪劣商品、诱导未成年人消费等行为制定了阶梯式惩戒措施,包括暂停直播、罚款、列入行业黑名单等。业内人士表示,“双备案”制度的全面落地,将有效压缩不合规直播的生存空间,推动直播行业从“野蛮生长”向“规范提质”转型,为合规主体营造更公平的市场环境。目前,头部直播平台已启动备案指引服务,协助主播与机构完成备案登记工作。
来源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、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告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