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4日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此前发布的《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办法》)已完成意见征集,正式实施进入倒计时。作为资管行业的重要监管革新,《办法》直指行业长期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,其中关于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规范尤为瞩目,业内预计将重塑行业评价体系,加速行业格局分化。
长期以来,投资者常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误认为实际收益率,一旦收益不及预期易引发纠纷,部分金融机构在业绩基准披露上也存在表述模糊、逻辑不清等问题。此次《办法》直击痛点,明确资管产品可自主选择是否披露业绩比较基准,若选择披露,需详细说明选择原因、测算依据及计算方法,强调其与投资策略、底层资产和市场表现的关联,并以醒目文字警示“业绩比较基准并非预期收益率,不代表产品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”。
在披露流程上,《办法》作出严格规范:产品募集期需同步披露业绩基准,存续期间除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产品外需定期披露过往业绩,且同一产品同类份额在不同渠道披露需保持一致;若因投资策略重大调整需变更业绩基准,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调整理由及历次变动情况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办法》按产品生命周期全面规范募集、存续、终止各环节披露要求,实现产品情况“看得清、厘得清、算得清”。
业内专家指出,此次变革核心在于打破隐性刚兑预期,深化净值化改革。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,新规将推动机构转变产品设计逻辑,建立科学评价体系,中小机构开发成本上升,头部机构凭借技术优势巩固地位。据悉,《办法》拟于正式发布后半年左右实施,目前银行保险机构正加紧推进产品文本修改、系统改造对接等准备工作。
